11月1日起再度提高出口退稅率 稅率由七檔減為五檔

10月8日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,確定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加快退稅進度的措施,為企業(yè)減負、保持外貿穩(wěn)定增長;
會議指出,實行出口退稅,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(guī)則。進一步完善出口退稅政策,加快出口退稅進度,有利于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、推動實體經濟降成本,也有利于應對當前復雜國際形勢、保持外貿穩(wěn)定增長。會議決定,從2018年11月1日起,按照結構調整原則,參照國際通行做法,將現行貨物出口退稅率為15%的和部分13%的提至16%;9%的提至10%,其中部分提至13%;5%的提至6%,部分提至10%。對高耗能、高污染、資源性產品和面臨去產能任務等產品出口退稅率維持不變。
